为解决我院舞蹈表演人才的不足,经人社局批复同意(楚人社复[2015]6号),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舞蹈专业表演人员1名。
三、报名条件:男女不限、民族不限、22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舞蹈表演专业、国民教育毕业生。
四、招聘公告、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公告发布:2015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楚雄州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22日(三天)。
(三)报名地点:楚雄州民族艺术剧院办公室(楚雄市怀象街36号办公楼2楼)。
(四)联系方式:沙老师,联系电话:0878-3130767,王老师,联系电话:0878-8980969。
(五)报名要求:1、报名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二份,交免冠照小一寸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等候统一考试通知。3、原则上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五、专业考试:
(一)考试程序:由州人社局、文体局、州民族艺术剧院组成督查组,由州民族艺术剧院组成考评组,对报考人员进行初试、复试。
(二)时间地点:1、2015年4月23日上午10时在彝州大剧院3楼一号排练厅进行舞蹈专业技能初试;2、2005年4月24日上午10时在彝州大剧院3楼一号排练厅进行舞蹈专业技能复试。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1、初试总分100分,内容为:A、舞蹈基本功、软开度合计70分;B、技术技巧、跳转翻合计30分。2、复试总分100分,内容为:A、自选舞蹈60分(自备音乐、服装、道具);B、命题即兴表演40分。
(四)考试评分方法:1、舞蹈专业技能初试,考评组成员根据考生现场完成情况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2、舞蹈专业技能复试,考评组成员根据考生现场完成情况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3、考试总成绩为:初试、复试分数各50%相加结果。
(五)有关要求:1、考试结束,计算出各位考生最终得分,进行7天公示。2、公示结束后,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同时将考试成绩和公示情况上报州人社局、文体局。
六、招聘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算。
(二)考评组对参加初试、复试均对每位考试人员给予客观公正的打分。对徇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有亲属参加报考的,考评组成员应主动回避。
(三)紧缺人才招聘是一项政策性强、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和单位今后发展的重要工作。为此,本次招聘考试设立督查组和考评组,招考工作在督查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切实做到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招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8—3129818,联系人:马书记,邮箱makairen@163.com。
楚雄州民族艺术剧院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