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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引进教师、教研员共18名。具体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人数及基本条件要求详见《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福州教育研究院2015年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2)。
2.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岗位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福州教育研究院工作岗位面向福建省内公办中小学和教研机构具备相应学科岗位教师资格及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3.资历和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9日。应届毕业生的资历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5.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学历、年龄等可放宽条件,并按《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等相关办法享受市政府及我校给予的有关待遇。
6.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7.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和《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办理并享受市政府及我校给予的有关待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报考1个岗位。
(三)材料提交:请于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邮箱mjszzp@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2015+应聘序号职位”,提交具体材料如下:
1.《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或《福州教育研究院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大学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认定审核表)、职称证书、职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4. 论文、课题等科研成果扫描件。发表于CN刊物的论文需扫描刊出页面,并标注发表刊物名称及CN刊号,应聘人员提交的其他论文需经相关部门认定盖章后扫描。课题扫描件包括开题报告、结题证书及相关过程性材料。
5.属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带章)扫描件,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扫描件。
6.应聘人员求职材料电子文档:包括近5年专业技术履职情况;近5年主要学术成果情况;工作计划及预期目标等。
7.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证明等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保证准确、完整、清晰以备资格审查和评审。对于证明材料上传不及时,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保持通畅。
四、资格审查
由我校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人事网页上公布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五、考试办法
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采取“履历业绩评审+面谈”的考评形式;毕业生和其他人员按照“面试+技能测试”的考评形式。
(一)履历业绩评审
按照招聘岗位类型,组织专家评审小组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初步人选1:3比例评审推荐初步人选进入面谈,并列第3名排序的应聘者均进入面谈。对于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应聘人员不足3名的,需获得评审组三分二以上推荐票方可进入面试。评审排序不带入面试成绩。面试名单在学校网页上公布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二)面谈
1.时间地点:暂定2015年6月,旗山校区(地址:福州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具体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通畅,以便我校及时联系。
2. 拟聘人选确定方式:采取面谈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专业素质、沟通协调等综合能力以及对岗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按照面谈结果排序及评审意见决定拟聘人选。对于该岗位仅1名应聘人员的,需获得评审组三分二以上推荐票(即5张票)方可列为拟聘人选。
(三)面试、技能测试
1.时间地点:暂定2015年6月,旗山校区(地址:福州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具体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通畅,以便我校及时联系。
2.考试及成绩计算办法:
(1)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其他教师岗位采取面试(编写教案、片断教学、说课、回答问题)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他非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回答问题)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占60%分值,技能测试占40%分值。没有技能测试的,面试得分即为最后综合成绩。
(2)考试结束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人事网页专栏上公布综合成绩和拟聘用人选名单。
(3)面试、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根据学科岗位数的1:1比例按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技能测试,按加试的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资格复审
参加面谈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网络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原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岗位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全部证书或证明等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毕业院校和就业部门盖章)。报名条件中有需要工作经验的,需提供有关工作经验证明。
六、体检和考核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道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咨询和监督
(一)联系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邱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591-23510005,电子邮箱:mjszzp@163.com
(二)监督电话: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0591-23510115。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4月10日
5、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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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聘报名登记表》《福州教育研究院2015年招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福州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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