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一)普通公务员(含公安、警察类)
8月3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下午 14:00—16:30 《申论》
8月31日 上午 9:00—10:30 《公安基础知识》
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两个科目的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申论》满分100分。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公安、警察类岗位职位的人员加考《公安基础知识》科目,满分100分。
三个科目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
8月30日 上午 9:00—1l:3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法律专业知识》
以上两个科目试题均有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报名从2008年6月17日起至27日止。具体为每天的6:00-24:00(中断时间为系统管理及数据维护、备份时间)。
(二)时间安排
报名网站的网址为: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cn三个网站中任意一个。
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17日至6月27日网络报名。6月17日至27日网络资格审查。6月17日至7月1日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是指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使用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的网络银行业务缴纳考试费)。
7月10日公布报名数据,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统计信息等资料。
考生报名信息由考生自行维护,省人事厅原则上不更动考生的任何报名信息,请考生填报信息时注意校核,提交报名信息时一定要认真仔细核对,一旦通过资格审查(无论是否已经交费)一律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上有考生照片,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两证齐全方能进入考场。
(三)考试收费
报名费按40元/每科收费,即考两科80元/人,考三科120元/人(报考公安、警察系统)。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根据公告,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请各地将符合减免考试费用条件的考生信息及证明材料原件统计后于7月5日前上报。
三、考试实施
(一)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
原则上只在州、市府所在地和省会城市设置考点,每个州市设置的考点数不得超过五个。考点应选择条件较好的高考定点学校或人事考试定点学校。
(二)准考证打印网站网址:
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cn三个中的任意一个,均可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查询、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
8月15日9:0 0—8月31日24: 0 0
(三)考试应考要求
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铅笔刀等文具应考,考试不准使用涂改液。其他物品(包括手机、计算器等电子产品)严禁带入考场,违者按作弊论处。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10月15日前下发各地,同时由省考试中心按准考证号码顺序统一公布。各地收到成绩数据后应立即将成绩数据接收到“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岗位公布排名次序和成绩。
考试期间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人事厅考试中心考务值班:0871—5399615 5324908 539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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