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楚雄州委党校2015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考试公告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和《楚雄州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特将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考试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及办法
专业素质考试分讲课和现场提问两部分。专业素质考试测试应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组织、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适应能力。
1.讲课。考生以“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云南民族工作”或“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题,进行讲课,题目二选一,讲课时间为30分钟。
2.现场提问。由考官对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及党校工作进行提问,报考人员现场作答,时间15分钟。
二、评分办法
1.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为考生的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以100分计,讲课占90分、提问占10分。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5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楚雄州委党校教学楼第二教室。
考生候考室:州委党校教学楼第一教室。
考生候分室:州委党校教学楼二楼党员活动室。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持岗位要求各类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证明原件(如:专业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参加专业素质考试。
2.教学能力测试允许带讲课提纲(含ppt)。
3.考生在等待考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
4.专业素质考试时间到,考生逾时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须使用普通话进行专业素质考试。
6.考生考试采取抽签编号管理,整个考试过程考生只能向评委告知应试序号,不得提及个人和家庭成员姓名,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7.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8.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中共楚雄州委党校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