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院舞蹈表演人才的不足,经《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楚雄州民族艺术剧院事业编制使用的通知》(楚编办通[2015]77号),同意我单位再次使用1名编制用于2015年紧缺人才招聘,根据文件精神,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舞蹈专业表演人员1名。
三、报名条件:男女不限、民族不限、22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舞蹈表演专业、国民教育毕业生。
四、招聘公告、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公告发布:2015年6月30日至7月7日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楚雄州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一天)。
(三)报名地点:楚雄州民族艺术剧院办公室(楚雄市怀象街36号办公楼2楼)。
(四)联系方式:沙老师,联系电话:0878-3130767,
王老师,联系电话:0878-8980969。
(五)报名要求:1、报名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二份,交免冠照小一寸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等候统一考试通知。
五、专业考试:
(一)时间地点:1、2015年7月9日上午10时在彝州大剧院3楼排练厅进行舞蹈专业技能初试和复试。
(二)考试程序、内容及分值:由州民族艺术剧院组成考评组,由文体局、州民族艺术剧院组成督查组,进行招考工作,舞蹈专业技能初试总分100分,内容为:1、A、舞蹈基本功、软开度合计70分。B、技术技巧、跳转翻合计30分。2、舞蹈专业技能复试总分100分,内容为:A、自选舞蹈60分(自备音乐、服装、道具);B、命题即兴表演40分。
(三)考试评分方法:1、舞蹈专业技能初试,考评组成员根据考生现场完成情况打分,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2、舞蹈专业技能复试,考评组成员根据考生现场完成情况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3、考试总成绩为:初试、复试分数各50%相加结果。
(四)有关要求:1、考试结束,计算出各位考生最终得分,进行7天公示。2、公示结束后,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同时将考试成绩和公示情况上报州人社局、文体局。
六、招聘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算。
(二)考评组对参加初试、复试均对每位考试人员给予客观公正的打分。对徇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有亲属参加报考的,考评组成员应主动回避。
(三)紧缺人才招聘是一项政策性强、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和单位今后发展的重要工作。为此,本次招聘考试设立督查组和考评组,招考工作在督查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切实做到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招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8—3129818,联系人:马书记,邮箱makairen@163.com。
楚雄州民族艺术剧院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