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为做好2011年州民宗委下属事业单位民族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文山州民委民族研究所隶属文山州民委,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法令、政策;管理全州壮、苗、彝、瑶4种民族文字的学习和使用工作;研究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教材编印、出版和教学;开展双语教学工作,开办双语教学试点班,配合有关部门编印双语民文教材;管理民族古籍、文物抢救、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团结稳定、民族经济、文化、历史等方面的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条件
2011年文山州民宗委民族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
三、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方式及程序请查看《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网址: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
2、报考岗位代码为26202601壮族语言文字研究、26202602彝族语言文字研究、26202603瑶族语言文字研究岗位的考生,报名前需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未参加语言测试或语言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该岗位。语言测试由文山州民宗委组织实施。语言测试采取现场对话的方式,内容为日常用语会话和短文翻译。
测试时间:5月24日08:30-11:30,14:30-17:30 ,5月27日08:30-11:30,14:30-17:30;地点:文山州民宗委五楼会议室。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文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 6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
6月30日,考生可通过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3、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按《公告》规定执行。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致使招聘岗位不足面试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相关事项如下:
1、资格复审由文山州民宗委负责,复审人选按《公告》规定的办法确定。复审人员名单7月7日在文山人事网和本单位张榜公示。
2、资格复审时间:7月15日;地点:文山州民宗委办公室。
3、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对应报考岗位,按《公告》及《计划》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原件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以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云南省高教育学历、学位查询报告”。
六、面试
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1、面试名单公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为拟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19日将在文山人事网公示。
2、面试时间:7月28日上午9时,地点:文山州民宗委五楼会议室。
3、面试方式、范围和内容: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沟通技巧、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及仪表气质、少数民族语言运用等方面。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答辩:
(1)自我介绍5分钟。
(2)答辩。内容由领导小组成立的出题小组封闭出题,应聘者现场抽题答辩。
(3)评分办法。评委对考生逐一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即为考生单项得分。
七、综合成绩公示
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2+笔试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的程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需要加试的,将由我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再次面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届时由招聘单位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 8月9日。
2、考核按《公告》规定,采取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8月11日。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九、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于政审和体检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文山人事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公告》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人事关系委托文山州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十一、组织、监督与管理
主管部门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特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考核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公告》。该《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文山州民宗委民族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面向社会发布,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监督电话:0876-2123313(文山州纪委监察局)
联系人:田维香(文山州民宗委)
联系电话:0876-2197223(文山州民宗委)
文山州民宗委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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