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2015年市属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缺岗教师公开考调公告
根据市属城区学校空编空岗情况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经楚雄市2015年城区教师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调方式对市属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缺岗教师进行适量补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计划 公开考调81人,其中:初中31人、小学36人、幼儿园14人。具体考调岗位详见附件。
二、公开考调主要程序
1.发布公开考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3.笔试;
4.说课(或特长展示);
5.组织考察;
6.公示;
7.集中培训。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心健康,综合素养好,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4.楚雄市市属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1.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条件: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现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限,现在楚雄市山、坝区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2012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原则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学科相符。所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符的,任教现所教学科1年以上者,可按所学学科报考,也可按现所教学科报考。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英语教师岗位的,原则上初始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2.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条件: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现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限。现在楚雄市山、坝区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2012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英语教师岗位的,原则上初始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3.报考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现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限,现在楚雄市山、坝区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2012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初始学历必须是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美术或音乐专业毕业。
四、奖励性加分
1.服从学校安排到城区学校顶岗任教的乡镇中小学教师,经城区顶岗学校考核合格(出示学校考核证明),每学年加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4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加分。
2.近三年(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省教育厅、州市教育局)和教育科研部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科院、州市教科所)组织的学科教学竞赛,获奖的给予加分。按照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7分、州级加6分,市级一等奖加5分、市级二等奖加4分、市级三等奖加3分,校级一等奖加2分、校级二等奖加1分。如获多次、多项奖励,以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非上述种类的,不予加分。
3.在2013—2014学年的学业水平统测中,在同一区域同学科中,按个人所教学科统测成绩等级,一等加3分、二等加2分、三等加1分,其余等级不再加分(以市教科所核定为准)。
乡镇到城区学校顶岗任教教师,成绩位于城区同学科平均分以上者加2分。第1、2项奖励性加分累计计算,计入笔试成绩。第3项奖励性加分计入说课(或特长展示)成绩。
五、公开考调组织实施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7月21日; 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六楼大会议室各招考学校报名点。
报名有关要求:
1.城区考调学校。各城区公开考调学校安排人员于2015年7月20日8:00到市教育局六楼大会议室组织报名并认真审核,审核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山坝区学校。山区空编学校批准参考人数一般不超过教师总数的20%。山坝区超编中小学有教师富余的学科,该学科所有教师全部报名参加2015年城区公开考调考试。
3.报考人员。报考教师按条件自主选择报考学校和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所学校的1个岗位。
报名时提供由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免冠一寸近照1张,获奖证书、奖励性加分第1、2项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各城区公开考调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并于7月21日晚将报名汇总表及初审意见交市教育局人事科。
2.资格复审。2015年7月22日市级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笔试安排
1.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5年7月23日15:00—18:00;
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5日9:00—11:30;
地点:楚雄市鹿城小学文庙校区。
3.笔试范围。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教师专业标准等相关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和学科知识。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部分岗位因报名不足等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开考,考生笔试成绩(不含奖励性加分)需达6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说课环节。
(四)说课(或特长展示)
1.说课(或特长展示)时间及地点时间:2015年7月28日8:00;地点:楚雄市城区公开考调相关学校(具体地点及考务安排详见《楚雄市2015年城区教师公开考调说课(或特长展示)公告》。
2.说课(或特长展示)组考方式说课(或特长展示)在市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城区相关考调学校联合组织进行。考生实行代码制,考生只向评委报告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泄露姓名及其他情况。评委统一由市领导小组根据学科抽选,每组评委7人,安排到相关学校担任评委。各评委组现场命题,确定评分标准。 市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到相关学校指导监督。 说课(或特长展示)工作结束后,城区相关考调学校将说课(或特长展示)成绩统计表上报市领导小组。参考教师的学业水平成绩由市教科所负责提供。
3.说课(或特长展示)有关说明 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参加分学段、分学科的笔试和说课(或特长展示)。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参加笔试和特长展示;其余学科教师参加笔试和说课。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参加笔试和特长展示。
4.各岗位按笔试成绩加上奖励性加分第1、2项之和的总得分从高到低,以1:2比例进入说课(或特长展示)。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不受1:2比例限制,笔试成绩60分(不含奖励性加分)及以上者进入说课(或特长展示)。
(五)成绩计算方法
1.公开考调考试分为笔试和说课(或特长展示)两大部分。笔试满分为100分,说课(或特长展示)满分为100分。
2.总成绩 =(笔试成绩 + 奖励性加分第1、2项之和)×40% +(说课或特长展示成绩 + 奖励性加分第3项)×60%。
3.说课(或特长展示)7个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个评委的平均分,加奖励性加分第3项,为考生说课(或特长展示)成绩。
(六)组织考察 根据考调计划及考生个人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同学段、同学科总成绩分数相同的,说课(或特长展示)成绩高者(不含奖励性加分)优先考察。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
1.师德师风、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等情况。
2.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3.组织、管理、协调、合作能力及其他个人工作表现。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组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综合拟定考调候选人,报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后,在全市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调动手续。
(八)集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认真宣传公开考调方案,确保每位教师知晓政策。
2.城区公开考调学校要成立本校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准备、严密组织,制定方案并报市领导小组审批后施行。
3.山坝区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积极动员广大教师报名参考,促进教师有序流动。并严格审核报名条件、奖励性加分信息。
4.城区各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评委库评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报名参加本校公开考调,不得参加此项工作。
5.严禁利用各种关系打招呼、说情,严禁出现教师与学校之间请吃与吃请等不良现象。
监督举报电话(楚雄市纪检监察室0878—3016182)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楚雄市2015年城区教师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或公告。
附件:楚雄市2015年市属城区学校考调教师专业及人数计划表、报名表
楚雄市2015年城区教师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0日
楚雄市2015年市属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专业及人数计划表 | |||||||||||||||
选调单位 | 选调学科及人数 | 合计 | 备注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政治 | 历史 | 物理 | 生物 | 化学 | 幼教 | |||
金鹿中学 | 2 | 1 | 1 | 4 | |||||||||||
北浦中学 | 7 | 5 | 5 | 1 | 2 | 2 | 1 | 1 | 1 | 2 | 27 | ||||
鹿城小学 | 8 | 3 | 1 | 2 | 1 | 15 | |||||||||
北城小学 | 3 | 2 | 5 | ||||||||||||
灵秀小学 | 2 | 2 | 1 | 1 | 6 | 师院附小新校区 | |||||||||
环城小学 | 1 | 2 | 3 | ||||||||||||
北浦小学 | 4 | 2 | 1 | 7 | |||||||||||
盛世幼儿园 | 6 | 6 | 根据学校招生情况适时到岗 | ||||||||||||
鹿城幼儿园分园 (烟厂幼儿园) | 8 | 8 | |||||||||||||
合计 | 25 | 16 | 5 | 3 | 1 | 5 | 3 | 1 | 1 | 3 | 1 | 3 | 14 | 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