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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17名。其中:金湖县人民医院10名,金湖县金南镇卫生院5名,金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具体详见《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其中: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应聘岗位代码为01、02、03、04岗位的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条件;
7.服从金湖县卫生局分配,并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彩照3张于2015年8月5日-8月11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江苏省金湖县建设西路286号五楼金湖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17-80902891。由金湖县卫生局会同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规定倍数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该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周三)上午8:30—11:30,逾期未补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核减或核销招聘人数信息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卫生局网站公布。
已缴费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于2015年8月14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16日(周日)上午8:30—10:30。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湖县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由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金湖县卫生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对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以及自愿放弃的应聘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则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湖县卫生局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安排: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卫生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体检和考察由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湖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印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按放弃处理;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因体检或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金湖县卫生局统一分配,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金湖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gov.cn/)
金湖县卫生局网站(http://www.jhxwsj.gov.cn/)
(二)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
金湖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0517-80902891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中共金湖县纪委、金湖县监察局0517-86806161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0517-86805412
金湖县卫生局纪委0517-80902903
七、本公告由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8日
附件:
3.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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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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