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仁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楚雄州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完成,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永仁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
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项,每科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按百分比折算,《综合素质考试》占50%;《专业素质考试》占50%。折算成绩之和为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考试成绩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综合成绩公布后,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经批准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保留两位小数)方能进入资格复审。如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素质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持有本行业职业(执业)资格证的考生、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的顺序优先确定。
(二)资格复审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5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审核报考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在资格复审中若有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察、聘用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申请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信息分别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簿)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校表现等有关证明。其中,2013年、2014年未就业无报到证的毕业生须交验生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报考人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簿、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业务特长、工作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
/kindeditor-4.1.10/attached/file/20150810/20150810173651_803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