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楚人社发[2013]16号)及《楚雄州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楚雄州武定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及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告
见附表:《楚雄州武定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公告》
二、资格复审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15日(星期六)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资格复审对象
《楚雄州武定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公告》中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三)所需证件及资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簿)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校表现等有关证明。其中,2013年、2014年未就业无报到证的毕业生须交验生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报考人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簿、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业务特长、工作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亲自持岗位所需证件、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复审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复审人员须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要的证件、材料,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对待。
4.其他事项按《楚雄州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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