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岗位空缺,工作需要的原则;
4、专业对口,考试聘用的原则;
5、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招考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
1、招考对象和范围
(1)报考市教育系统教师职位的必须是2008年毕业于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限招楚雄市生源;
(2)报考市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职位的必须是2005年以来毕业于国家全日制大中专医学院校的毕业生,专科限招楚雄市生源,本科及以上面向全州招考;
(3)报考市畜牧兽医局乡(镇)畜牧兽医站职位的必须是2005年以来毕业于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限招楚雄市生源;
(4)报考市交通局公路勘测质检中心职位的必须是2005年以来毕业于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限招楚雄市生源;
(5)报考市文化体育局民族歌舞团职位的必须是2005年以来毕业于国家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面向全州招考。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报名办法
1、招考职位查询:招考单位、岗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08年楚雄州楚雄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
2、报名时间: 2008年7月21—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楚雄市人事局(鹿城东路139号)。
4、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要求毕业生出具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册原件,报考教师的必须出具《教师资格证书》,外县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县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经报名资格审查组初审、组织人事部门复审,同意报考的人员即可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楚雄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交报名考试费。
5、报考比例: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数比例达到3:1才能开考。如果达不到3:1比例的,经市招考领导小组批准方能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