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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部分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文秘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教育系统选调文秘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符合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编正式教师,年龄不超过 35周岁( 1980年 6月 30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计划
选调文秘工作人员 10名。
四、选调条件
1 、襄汾县全额财政开支的在编正式教师;
2 、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选调办法和程序
参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选调由县选调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教育局具体实施,采用考试和考核的办法公开选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公告
由 教科局负责发布公告,通知所有下属学校及相关人员。
2 、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 9月 14日—— 9月 18日,县教科局人事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 、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2份。
5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时须携带 6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由本人如实填写《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
6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 1)受过刑事处罚的;
(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 5)尚在见习期、试用期内的;
(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二)考试
考试由县选调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具体实施。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若达不到 3:1比例,由选调工作领导组按有关规定核减选调岗位数。
考 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 60%+面试成绩× 40%(保留两位小数)
1 、笔试
( 1)命题和阅卷:由选调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 2)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 100分,及格线为 60分。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
( 3)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占 30%)、县情和专业知识(占 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等。县情主要考察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县情实际的认知水平。专业知识主要为文秘相关知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文写作和文字综合能力。
2 、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制定实施方案,经县选调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统一组织实施。
(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计划 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面试人数未达 3:1,根据选调计划 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 2)面试总分为 100分,分专业测试或专业解答。
( 3)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县选调工作领导组组织进行。
(三)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 1:1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经考核确定的合格人员,若本人提出退出,不得递补。
考核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制定,报选调工作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按照 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将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得递补。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五)确定选调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期满,县选调工作领导组根据工作需要,将选调人员分配到有关的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 ,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得递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 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办理调动手续;经考核不适应文秘工作者,回原单位工作。
(三)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应待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选调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有关部门要按照选调办法,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和命制有关材料的保密工作,杜绝一切泄密事故,保证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加强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选调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选调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
(三)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要加强工作人员和选调人员的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工作人员与选调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选调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处理。
八、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襄汾县选调工作领导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范志军(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李明星(县政府办主任)
刘安民(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洪五生(县纪委副书记)
赵书堂(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楼生(县财政局局长)
李玉明(县编办主任)
刘彦青(县教科局局长)
李戈林(县公安局政委)
关悟逵(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中心主任 )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副局长候瑞同志担任。
联系电话:
组织部: 3820098
人社局: 7183983
教科局: 3530012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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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文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来源于山西襄汾县政府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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