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对象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和机关新进工勤人员主要是指各类应届毕业生(含就业期限2006、2007、2008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和除国有单位在职正式职工以外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教师岗位须具备教师资格和学科专业水平;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3年8月1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以公告要求为准;
7、“本科及以上”岗位面向州内外公开招聘,其他岗位仅限德宏籍生源报考。服务期满1年以上在我州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可按德宏籍生源对待;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10、所有公告招聘岗位在州内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11、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一)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测试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测试。
1、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测试8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测试20分。考试内容以《云南省特岗教师考试大纲》为准。
2、考试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
(二) 州直卫生系统(州医疗集团、州疾控中心、州妇幼保健院)岗位的考试工作由州卫生局组织实施,有关招聘内容由州卫生局另文公告。
(三)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考试指定教材为张昌山主编,云南大学出版社发行的《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教程》2008版;
2、《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专业知识》测试无指定用书;
3、考试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的,由州人事局与用人单位协商,拟定测试方案后,在《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4、《专业知识》测试内容及部分《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安排请考生在报名结束的15日后到各县市人事局公告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