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范围
1、正式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16日。
2、认定对象
(1)持有“两学”合格证的两类人员:一是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二是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人员。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须在有效期内)。
认定对象中,1、2为非国考人员,3为国考人员。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正式工作关系在宿州市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三、网上报名流程
1.非国考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国考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初中小学语文学科和幼儿园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4.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报名号在申请表右上角填写),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6.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教育局现场办理。
7.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后,本人在指定处用蓝黑、黑色钢笔签名,将报名号填写在封面右上角)”、“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A4纸打印一份),并交相关部门(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单位)填写盖章;
8.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19日至10月20日
2.现场确认地点:东方宾馆门南侧埇桥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教体局窗口,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纸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体检表1份(在宿州市妇幼保健站体检,体检表在确认处领取;体检时间限10月19日至10月20日。);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盖章、签名);
(6)提交照片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大头贴不符合要求),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除申请表、体检表所需3张2寸照片外,请另附1张1寸照片粘到申请表上供办证使用)。
(7)合格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五、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时间:10月27日。
请申请人员于10月26日登录宿州教育网查看需要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地点、内容以及测试具体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逾期不参加测试者责任自负。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局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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