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因工作需要,现以人才租赁方式(档案、人事关系等挂靠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工作职责 | 招聘面向学科(专业) |
实验技术 | 6 | 分析测试 | 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有机化学、应用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光学、环境科学、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勤奋踏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分析测试工作,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相一致;系统学习过仪器分析课程,具有图像处理能力。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南通大学人事处网站简历投递系统http://210.29.65.170:8800/,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word版本的个人简历。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14日。
(三)注意事项
1. 个人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科研成果等信息,并将身份证、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往届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主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插入在简历中,原件请在参加考核时提供。
2. 报名者发送应聘材料,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与参加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应聘材料中请预留常用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四、考核及录用程序
考核录用程序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14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13]325号)执行,具体如下:
(一)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名者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南通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名单。
(二)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
1.笔试
笔试内容以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为主,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不指定辅导用书。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按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告。
(三)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组织体检。
对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人员,学校会同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13-85012082。
南通大学人事处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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