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不断提升我区城市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首批招聘食品、药品协管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公民。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食品药品协管员15名。(男、女不限)
(二)工作职责:协助涪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进行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
(二)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有相关专业知识优先;
(四)年龄20—35周岁(时间计算截至2011年7月20日);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传染病,无口吃、无残疾,身高:女1.55米;男1.68米以上,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2011年7月20日(节假日除外)在涪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名(四川省绵阳市长虹大道南段西一巷12号;电话:2400662)。
2、报名手续: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退伍军人证和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六、资格审查
由涪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七、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内容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依序进行。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以百分计,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相关专业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仪表举止、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比例:按照面试成绩和体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对象。
5、笔试科目及内容:《综合知识》1科,主要考察报考者应掌握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公文写作的基本常识。
6、成绩公布。所有成绩均在涪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张榜公布。
八、体检及考核
(一)根据面试、笔试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和考核由涪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九、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须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档案在涪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十、管理使用办法
对招聘的临时协管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由涪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统一办理。
十一、工资福利待遇
协管人员的工资每人每月基本工资为780元。并按相关规定购买相应保险。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涪城区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涪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400662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