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为做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长沙市考区(含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并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10月21日-23日(三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地点:长沙人才市场(劳动西路299号贺龙体育场南门一楼)。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考试登记表》(见附件,必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且由本人及所在单位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盖章,盖章必须是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一式一份。
盖章说明:有工作单位考生是否有换工作均盖现在所在工作单位章,在校生请盖学校公章或学院章,无工作单位考生请盖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章。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均为原件)。
(三)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张(二寸照片粘贴到《考试登记表》右上方,并在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报名序号)。
四、其它事项
(一)详情请登录长沙会计网(http://www.cskuaiji.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27&id=883)查看具体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考生考后资格审查流程及下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84907679、84907978(人社局),88666314(财政局)。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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