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按照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等相关要求,表中阴影部分考生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资格复审时间为2011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复审地点在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本人报名时填写的《四川省 2011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预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 80元,发给面试通知单。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