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遵义市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简章》的规定,遵义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和部分县、区(市)社会救助局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即: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中医师2名,幼师1名,会计1名,护士2名;遵义市社会救助局2名,红花岗区市社会救助局2名,习水县社会救助局6名,赤水市社会救助3名,凤岗县社会救助局3名,绥阳县社会救助局4名。按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的统一安排,我局公开考试招聘现已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工作。为确保面试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工作质量,我局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具体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面试工作的领导和实施,成立2011年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程开志 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田 萍 市民政局副局长
何子勤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金全 市民政局副局长
贺 凯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陈忠于 市人社局社会事业单位管理科科长
杨双全 遵义荣誉军人康复医院院长
黄 静 红花岗区民政局局长
袁 涛 习水县民政局局长
刘 涛 赤水市民政局局长
罗兴友 凤冈县民政局局长
晏德强 绥阳县民政局局长
夏昌勇 市民政局监察室主任
刘仕新 市民政局人教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田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仕新、兰永强、雷瑾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招考面试的相关工作。
三、面试考官组成
面试工作按招聘职位设三个考官组,每组设考官7人,本单位的考官数不超过考官总数的3人,具体人员在纪检监察、人社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从专家库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人员)临时抽签确定,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采取入闱方式出题。
四、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员从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统一组织的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综合知识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不足3:1的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其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平均成绩以上。
五、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1年8月3日上午9:00
(二)面试地点:遵义市社会福院新楼会议室(红花岗区桃溪寺)
(三)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1年8月3日上午8:00、遵义市社会福院新楼会议室(多功能厅)
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六、面试知识范围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技能。面试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七、面试程序
(一)通知应试人员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事项。
(二)应试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应试人员应集中在候考室,抽签决定应试顺序。
(四)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逐一引导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每人面试时间一般为15分钟,面试完毕,工作人员引导应试人员进入候分室,公布成绩后引导退场,退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五)面试时,面试考官按《面试评分表》的内容独立评分,打分时不得相互商量或暗示。
(六)计分人员负责核计和换算《面试评分表》并填写《面试成绩总表》。面试人员得分由核分员、监督员审核后,交主考官向应试人员公布得分。
(七)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漏试题和其它面试资料。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八)面试人员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A类(管理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B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按照《遵义市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简章》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52--3119294(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085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