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县编委办同意,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直单位干部调动工作的通知》(麻组通〔2011〕2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人事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规范、合理、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遴选具体工作由县安监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方案组织实施。
二、遴选人数:麻江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各级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卫生和教育系统除外)符合遴选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思想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2.热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具有一定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近三年以来考核在称职以上;
6.具有一定的公文处理能力;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通过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媒体公告遴选人员数量及其相关条件,扩大选择面,确保好中择优、优中选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麻江县安监局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同时,需提供参选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按要求填写《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一份),交近期标准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直接到麻江县安监局办公室领取。
4、资格审查。根据遴选条件,县安监局负责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县安监局将电话告知报名人员。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考试工作由县安监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县安监局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诉讼等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常识;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实际应用能力;常用公文写作、处理能力。
面试内容:应试者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人际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现场处置能力、个人日常规范修养及职位所需相应知识等。
(四)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组在汇总分析考察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考察选调建议,形成考察报告。对考察中发现有不良反映影响选调的,将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局党组听取考察组的考察意见,集体研究确定遴选选调人选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六)调动。对公示没有不良反映的,或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将按程序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五、工作要求
启动干部选调程序后,调出单位不得晋升人选职务、职级。县安监局负责对此遴选工作的具体实施,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由麻江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文经友,联系电话:2622886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麻江县县人民政府网 最近更新:7月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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