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9〕3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的批复意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服务期满且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项目志愿者中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到农村中小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名额
共10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在巴州区服务期满且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村官等国家和省项目计划志愿者。
3、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 7 月 29日2011年 7月31 日18:00止。
2、报名地点:巴州区政府原区人事局5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持本人身份证、近期两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服务期满且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区团委、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5、报名费的收取: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50元。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
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卷面满分100分。
3、考试时间:
2011年8月16日9:00-10: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1、体检时间:另定。
2、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4、其他事项: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天内本人提出复检要求,经区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政审:体检合格者,由“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会同区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可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四)录取和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额满为止。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必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2、聘用
由区人社局、区编办、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原则上聘用有编的在原服务学校,如原服务学校无编制空缺或现无服务学校的,接受区公招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农村中小学任教。
五、纪检监督
为增强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区纪检、监察、保密部门对招考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没有按本公告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并查实,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的公众监督。
本《公告》由区公招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5200126 0827——5221016
监督电话:0827——524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