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认定教师资格试行办法》、《鞍山市关于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2015年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安排意见》和《2015年台安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现将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中初级教师职务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范围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选用对应所报学科的台安县中小学现行教材。抽签确定课节号,抽签后准备10分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整个过程控制在10分钟以内。
教师资格: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准备唱歌、舞蹈和讲故事三个课题;申报小学教师资格的准备小学五年级下学期教材;申报初中教师资格的准备八年级下学期教材(化学学科准备九年级下学期教材)。
中初级教师职务:所申报的任教学科下学期教材。
无教材的学科,考生从下学期讲授内容中准备10个题目(自己做签),测试前交给评委决定。
二、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
1、根据上课教材和抽签的号码确定模拟上课内容,不能随意更改。上报抽签的号码决定章(单元)或课(节)。
2、抽签顺序:
(1)一号抽签后准备十分钟;
(2)一号测试前二号抽签,然后退出准备;
(3)一号测试结束后三号抽签;
(4)二号测试;以此类推。
3、模拟上课内容的确定方法:
(1)每组设三种签,第一种5个签,第二种10个签,第三种10个以上签,抽哪种签由教材的章节(单元或课)数决定。
(2)每位测试人员只能一次抽一个签。签号与教材章节(单元或课)对应,如5号签即第五章(单元或课),若不能对应,出现所抽签号大于最大章节号时,使用下面公式:
(所抽签号)-(本书最大章节号)=模拟上课章节号。
(3)全一册教材不含跨学期章节,对所剩的章节重新由1起编号,(抽签前处理好)。确定办法:如抽签号恰为本学期所教章节,则为有效签号,否则使用下面公式:
(所抽签号)-(本学期所讲的章节数)=有效签号。
(4)本学期讲授教材只有一个单元的,抽签号码对应课(节)。
三、考评办法
1、考评组根据科目与模拟上课人数由3~5名专家评委组成,按《申报教师资格模拟上课赋分标准》和《申报中级教师职务资格模拟上课标准》赋分。专家评委组通过考评对每位模拟上课人员赋分,取平均值为参加测评者最终成绩。
2、所有参评人员自带所用教材参加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前将教材交给评委,模拟上课过程中应脱稿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否则按照规定予以扣分。英语教师一律用英语模拟上课,回答评委提问时也要用英语。
3、模拟上课结束后,评委针对本册、本课内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等内容现场提出问题,参加测评人员进行答辩,时间为2分钟。
4、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测评人员要进行面试。在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同时,专家对申请人面试。面试重点考察仪表仪态、教态、语言、板书等内容,对于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的申请人,面试时可进行专业特长测试。
5、模拟上课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抽签参加模拟上课,各校人事干事负责通知参评人员7点前务必到场。
6、测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上午7:30
7、测试地点:台安县第三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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