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委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文秘人员,优化和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和《曲靖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经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秘书长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文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人数
(一)选调范围: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和资格的公务员。
(二)选调人数:5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选调人员除具有《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现任职级在正科级以下(含正科);
(四)在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热爱办公室文秘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六)身体健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填写《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地点设在各县(市)区委办公室和市直各单位办公室(秘书科),由各县(市)区委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办公室(秘书科)将有关材料统一报送市委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20日。
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将按参加笔试的人数比例相应地减少选调人数。
四、选调程序
(一)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笔试时间为2011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为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三)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考察组提出选调意见报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决定选调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同级选调工作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本人任职资格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因考察、体检、公示不符合要求或选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的,由公选领导小组从参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本公告由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3124342
监督电话:0874—12380
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