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柱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关于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员试播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试播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取应聘女播音主持岗位考生前6名(包括第6名)、应聘男播音主持岗位考生前3名(包括第3名)进入复试和笔试。如遇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复试和笔试(8月22日上午9:00---11:30)。最后以复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生。
考点设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四楼小会议室。考生应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抽签确定试播顺序。
面试(试播)时间:在试播正式开始前考生可用5分钟熟稿。
试播时间:2011年8月15日上午9时开始。初试和复试时间均不超过15分钟(考生熟稿时间不记在内)。
二、初试
主要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仪态形象和普通话水平及上镜效果。
主要方式:由考生出镜口播一条指定的新闻稿件和一篇专题(或一篇散文)稿件。
三、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仪表形象、播音音准、音质、理解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现场应变能力。
复试方式:(1)考生自我介绍和模拟现场出镜(3分钟)(自我介绍时只能说我是XX号考生);(2)新闻播音(3分钟);(3)新闻事件点评(3分钟);(4)讲故事(根据考官指定的几个关键词讲一则故事,3分钟);(5)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
四、考官组成:设考官7人,其中主考1名,考官6名。考官组成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
试播室除考官7名外,有计时员1名,记分员1名。
五、评分办法及成绩通报。1、评分办法: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考官的加权平均分为考生的试播最终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2、成绩通报。第二号考生试播结束后,通报第一号考生试播成绩,依次类推。
六、试播全程须录像,并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2名和特邀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各1名的监督下进行。
七、天柱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是本次试播工作的责任主体,本方案和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解释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