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群众工作中心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符合资格的人员进行岗位陈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岗位陈述人员名单
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以下31人进入岗位陈述程序。
姓名 | 性别 | 姓名 | 性别 |
罗云芳 | 女 | 李菊花 | 女 |
张万贵 | 男 | 黄永玉 | 男 |
唐玲莉 | 女 | 王鹏 | 男 |
张丽 | 女 | 徐连志 | 男 |
宋桃 | 男 | 罗桥线 | 女 |
徐勇 | 男 | 胡祖燕 | 女 |
周蕾 | 女 | 吴桂珍 | 女 |
杨华涛 | 女 | 张进 | 女 |
陈荣榆 | 男 | 高兆英 | 女 |
陈红 | 女 | 蒋涛 | 男 |
王晓霞 | 女 | 谭洪星 | 男 |
周露 | 女 | 倪卫 | 女 |
陈英 | 女 | 张小群 | 女 |
王明全 | 男 | 文思菊 | 女 |
汪丽 | 女 | 张荣 | 男 |
罗洋 | 女 |
二、现场陈述时间
2011年8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进入岗位陈述的人员请于8月11上午8时10分到区如工中心接待大厅集中进行陈述顺利抽签)。
三、陈述地点
乌当区群众工作中心多功能会议室
四、陈述程序及内容
1、简略自我介绍;
2、围绕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开展陈述;
3、接受评判人员提问。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现场抽签决定陈述顺序;
2、每次进入陈述室为一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要求使用普通话陈述,可不脱稿(将与脱稿有分值差距),其余人员在大厅等候,并保持安静,不影响群工中心办公秩序;
3、已完成陈述的人员即刻离开群工中心,禁止在大厅逗留或和其它未陈述人员交头接耳;
4、未按时参加抽签或现场陈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
六、考察对象的确定
现场陈述完成后,由现场评判人员进行打分,选调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将有关资料收集整理,进行统计后报选调领导小组,由选调领导小组择日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数量及人员。
七、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五个一律”、“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现场评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