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1年8月2日市城区学校公开选拔教师专题会通过,并报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现将《清镇市教育系统201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拔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为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解决城区部份空编中小学校教师缺乏问题,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共清镇市委办公室、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清镇市教育系统教师调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清委办通字〔2010〕6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城区学校教师。为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实绩原则。
二、选拔的岗位
本次公开选拔的岗位共计56个,初中教师25个(其中:语文2个、数学4个、英语5个、历史2个、物理2个、地理3个、体育4个、化学1个、音乐2个);小学教师23个(其中:语文8个、数学12个、音乐2个、科学1个);幼儿园8个。具体选拔的学科和数量及岗位详见附件《清镇市教育系统201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拔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范围和对象
全市超编学校教师均可以报考,(缺编学校的超编学科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也可推荐报考)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聘中小学教师,近五年中,相应学科教学成绩有一次名列全市同级同类学校前五名;(小学成绩由教办审核认可、中学成绩由教研室审核认可)
2、本人辅导或所教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由教育部门委托相关部门开展的相关学科竞赛、论文或教(玩)具制作等评比中,获得过县级一等奖、地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其以上;
3、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学科的优质课竞赛获得过乡镇一等奖及其以上。
四、条件和资格
(一)宣传动员:宣传动员时间为2011年8月5日至2011年8月12日。通过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z12333.gov.cn)、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网页(http://qzjyrs.ys168.com)公布此方案,各校召开教职工大会、电话通知教职工或张贴此《方案》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
(二)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于职守,热爱教学事业,教育教学实绩明显,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三)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教龄(截止时间:2006年8月31日以前从事教育工作的);
2、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3、具备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需具有中专以上毕业文凭;应聘初中、小学教师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应聘高中教师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或近2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或幼教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和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未解除处分的。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3日至8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3、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并于2011年8月19 日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z12333.gov.cn)、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网页(http://qzjyrs.ys168.com)公布名单。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8月19日。领取准考证地点为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8月20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成绩公布及受理查分1、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年8月21日,考试成绩分别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z12333.gov.cn)、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网页(http://qzjyrs.ys168.com)上公布。
2、受理查分时间
受理查分时间2011年8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四)试教
试教时间安排在2011年8月23日,由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抽取试教考官,分职位进行试教,各职位试教考官7人。试教不合格者(低于60分),取消资格。
六、工作程序
按照公布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试教、考核、研究确定等程序进行。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统一A4纸复印);(市教育局出具的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提供与竞聘岗位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所需经费由教育经费中解决。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公开选拔学科岗位计划数与学科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某学科选拔职位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选拔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学科该岗位选拔。
七、考试
应试人员参加笔试和试教。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
(二)试教
参加试教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拔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聘用。试教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如遇某学科岗位进入试教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如遇某学科岗位选拔计划数与进入试教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试教,由清镇市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
八、考核(8月24日至28日)
考察工作由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列入考核对象。
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考核工作实绩。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审定属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6、不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应聘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7、经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清镇市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讨论聘用(8月29日)
经笔试、试教、考核、体检和公示合格后,由清镇市教育局党委按照排名情况提出安排方案,提交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安排到相应学校任教,所有通过本次公开选拔人员均按专业技术十二级岗聘用,并按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调配手续。本次公开选拔教师是按招聘学校空缺职位进行选拔,对选拔出来的教师根据需要进行合理安排,本人必须服从调配安排,若本人不服从调配的按弃权处理。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清镇市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城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林(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良燕(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王智锋(市教育局局长)
陈荣芬(市编办主任)
韦亚林(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谭英(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光武(市人社局纪委书记)
杜玉荣(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李崇新(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郭苇(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科长)
马英(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陈良燕、王智锋两位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本次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解决。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拔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清镇市201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拔教师报名表》来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8月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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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教育系统201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拔教师岗位一览表 | |||||||||||||||
序号 |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历史 | 物理 | 地理 | 生物 | 体育 | 信息技术 | 化学 | 音乐 | 科学 | 幼教 | 合计 |
1 | 幼儿园 | 8 | 8 | ||||||||||||
2 | 小学 | 8 | 12 | 2 | 1 | 23 | |||||||||
3 | 初中学校 | 2 | 4 | 5 | 2 | 2 | 3 | 4 | 1 | 2 | 25 | ||||
合计 | 10 | 16 | 5 | 2 | 2 | 3 | 0 | 4 | 0 | 1 | 4 | 1 | 8 | 56 | |
注:此次公开选拔教师岗位均为十二级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