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的英语学习者,一想到写英语作文,就会头“大”。他们常常苦思冥想,然后草草而就,只求按时“交差”,别的就顾不上了。这种状态下炮制出来的“大作”,其质量可想而知。
对初学者而言,一篇英语作文的过程,至少应该包括两个阶段,“写”与“作”。
所谓“写”的过程应该与中文写作没有很大区别,无非是扣题,构思,表述。惟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们写英语作文时,一般要求的字数比较少,所以我们在文章的结构上更须注意突出重点,集中火力。在非重点部分,不要随便发挥,而应该尽量直奔主题。以本次征文比赛为例,题目是The English Teacher I Admire Most,那么文章的重点应该是讲述why I admire him/her,what is so special about him/her,what I see in him/her,what has made him/her such a wonderful teacher等等,你可以状貌,但主要应该是“写神”,状貌应该简短,应该只起铺垫的作用。写这篇文章当然离不开叙事,全文可能叙述一件或多件事,那么这一件或多件事各自所占的分量应该有分寸,使整篇文章保持平衡。叙事时应该直奔主旨。英语写作的传统非常注重所谓的topic sentence——能够统摄全文或者全段的句子。这个句子最好出现在文章的开头,然后在文章的结尾处用不同的表述呼应这个句子。例如,有一篇应征例文的第一句是这样的:She takes us into the magical English world。这就是一个非常有力的topic sentence。这一个句子就足可吸引读者,让读者相信作者心中对她确实有一种毫无保留甚或“五体投地”的admiration,接下来就会有兴趣了解她究竟有怎样的magic power,让学生如此着迷。这篇文章的结句是her charisma(魅力) is unbelievable,非常有力度,charisma与unbelievable两个词巧妙地呼应了magic这个词。文章需要topic sentence,每个段落最好也要有这样非常powerful的topic sentence。构思完成以后,就是落笔表述的过程。这个过程应该迅速,最好能够一气呼成,不要过多地顾忌是否犯了语法错误,或者表述是否清楚。不要犹犹豫豫,一步三回头,因为在完成了
“写”以后,你还有一个“作”的过程。所谓“作”,就是“精雕细作”。英语初学者常常觉得自己“眼高手低”,想表述的意思难以成文,本来很精致的“意”却表现为颇为笨拙的“文”。这当然与我们掌握的词汇有限相关。但是,我们有限的词汇与表达,经过适当的调度与搭配,还是可以“作”出好文章来的。
我们在写完初稿以后,不妨让自己的好友读一下,看看他是否明白文章的每一个句子。因为作者自己常常把想到而没有表述出来的信息也read into the article,因此不容易发现表述不清的问题。
处理完了表述问题以后,就进入“深加工”阶段。英语写作最强调韵律感,即使是高深的学术文章,读起来常常也会很有“乐感”。这种“乐感”主要来自于句子结构的变化与组合。简而言之,就是长短结合,错落有致。英语的句子结构变化比较多,但我们在写作时受汉语的影响很深,写出的句子常常整齐划一,缺少变化。我们在加工时,就要有意地想:某几个简单句能加工成一个复合句或者复杂句;我们的每一个句子的主语是否都是“人”(从头到尾都是he或者we),是否可以用一个抽象名词或者一个ing结构来充当其中某些句子的主语,以此构成主语的变化;在一个“意群”中,是否每个句子都是以主语开始;是否每个句子的谓语动词都是简单的一个动词,能否把其中的某一个或几个改成词组;能否构成一个又一个“短句+长句+短句”的意群组合;对于每一个表述,都可以想一下,这种表述是否太中文化,英语是否有更简单的表达。
某个大诗人曾经说过:诗是“写”出来的,而不应该是“作”出来的。但对我们英语初学者而言,在练习时,还是应该一次又一次地、有意识地经历这样的“作”的过程。“作”多了,方能在“临战”时潇洒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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