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我县县城扩容建设进度加快,入住县城的居民及适龄少年儿童大量增加,造成县城区学校学生人数急剧增加。同时,县城区学校师资数量严重不足及部分学科教师紧缺。为解决上述矛盾,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2011年县城区学校拟公开考调教师40名(其中,初中教师28名,小学教师12名)。结合学校编制及学科需求等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调学校及学科人数
二、考调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立足县情,优化配置师资;
(三)分层次(初中、小学)分学科报考,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岗聘用。
三、考调范围、条件
1、范围:本县在职在岗教师。
2、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教师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教龄5年及以上,且在小学教学岗位上;报考初中学科岗位的教师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教龄5年及以上,且在初中教学岗位上;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的教师应具备教龄1年及以上。九年制学校教师可不受教学岗位的限制。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6年及以后出生)。
四、考调办法
分层次分学科以考试(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岗聘用。
五、考调程序及要求
本次考调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三)资格审查;(四)笔试,面试;(五)考核;(六)公示;(七)办理调动手续。
(一)发布公告
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湄潭教育网,就考调类别及学科、考调条件及办法、考调程序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11年8月15日—8月18日。
(二)报名
1、报名要求:分层次分学科报名。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验证交复印件)、湄潭县2011年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网上下载),考试考务费200元、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教育管理干部由相应的任命机关审查批准签署意见方可报考。每个学科岗位的报名人数必须达1:3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时,按比例减少该学科岗位计划数,该学科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以上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考调计划后,已报名人员又不愿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学科岗位的,可凭收费依据退还考试考务费。
2、报名时间:
公告的同时接受报名,2011年8月15日—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晚上9:30
3、报名地点: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教育股。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8月19日下午2:30—6:30。
5、领取准考证地点: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教育股。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湄潭县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记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进入考核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面试,确定名次进入考核。
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1、考试内容: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考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工作结束后次日,分学科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学科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登记确认后,暂时封存,待面试结束后,一并公布)。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为说课和现场答辩等方式,内容为考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及师德师风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考生说课答辩准备时间20分钟,说课和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工作结束后次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教育网等媒体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1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11年8月21日下午3:00开始
3、考试地点:
笔试、面试地点:湄潭中学。
参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核
根据考调岗位计划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湄潭县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及考核结果,由湄潭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考调人员,并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教育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考调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考调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按教师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坚持“空岗聘任,薪随岗变”的原则,兑现相关的工资待遇。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调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湄潭县2011年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考调日常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0852—4229221(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教育股)。
七、工作监督
考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在招考工作中发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举报电话:0852—4221073(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0852—4229225(湄潭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八、本简章由湄潭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