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花溪区201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如C类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试教)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面试(试教),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现我区第三幼儿园(单位代码11047)01岗位,计划招聘10人,进入试教人数27人。经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调整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1人,由10人调减为9人。
特此公告
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