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部分全民医疗卫生单位专业人员紧缺的矛盾和鼓励在基层工作的优秀医护人员,经研究,拟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护人员中公开考调7名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的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调的单位有简阳市妇幼保健院、简阳市红十字医院、简阳市龙泉湖中心卫生院3个单位共7个岗位。具体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简阳市2011年公开考调卫生专业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对象
1、简阳市范围内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岗位设置有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设置为准),年龄计算至报名开始时。
5、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6、考调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占总成绩的30%,专业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30%。
此次考调岗位分为2大类:
1、护理类岗位。护理人员考综合知识和护理基础知识。
2、其他医学类岗位(岗位编码考调002、003)考综合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四、报名
2011年8月25日在简阳市卫生局人事科(市政府办公大楼2楼)根据考调岗位对岗申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本人须带以下证件及材料: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执业资格证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正照两张;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现实表现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进入面试人员另交面试费80元/人。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调的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已办理调动的退回原单位。
五、开考比例:考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数额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岗位,经人社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的考调计划。
六、笔试
2011年9月17日在简城一小进行笔试,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3:00——5:00考专业基础知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提前15分钟入场。
七、面试
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排名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
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该职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但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八、考核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对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如分数相同者,职称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
由卫生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公示7天。
凡考核不合格以及公示期间反映出问题,经查实不能调动的人员,取消调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人社局批准后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调动
经公示无问题者,由人社局审批发文。调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调入、调出单位应及时办理人员编制增、减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调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维护考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此次考调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实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调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简阳市纪委(监察局)028-27028082
咨询电话: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7226488
简阳市卫生局028-27028277
附件:简阳市2011年公开考调卫生专业人员岗位表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阳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简阳市2011年公开考调卫生专业人员岗位表
职位编码 | 考聘单位 | 拨款性质 | 岗位 | 职位类别 | 考聘名额 | 招考范围 | 岗位条件 | ||||
学历 | 所需专业 | 年龄 | 性别 | 其他要求 | |||||||
考调1 | 市妇幼保健院 | 全额 | 护理 | 专业技术 | 2 | 全国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35周岁及以下 | 女 | 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护理工作2年以上,护师职称 |
考调2 | 市妇幼保健院 | 全额 | B超 | 专业技术 | 1 | 全国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执业医师(注册医学影像) |
考调3 | 市妇幼保健院 | 全额 | 药剂科 | 专业技术 | 1 | 全国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药剂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具备药剂师以上职称 |
考调4 | 市妇幼保健院 | 全额 | 护理 | 专业技术 | 1 | 全国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25周岁及以下 | 女 | 在三甲医院从事护理工作1年以上,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
考调5 | 市红十字医院 | 差额 | 护理 | 专业技术 | 1 | 全国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 | 25周岁及以下 | 女 | |
考调6 | 龙泉湖中心卫生院 | 差额 | 护理 | 专业技术 | 1 | 全国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25周岁及以下 | 女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