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位定向招聘考生:
为确保全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尽可能完成,同时尽最大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经研究决定,拟对参加了红河州201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进入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岗位调剂。现就岗位调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的范围和人员对象
《全省事业单位2011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中公布的红河州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均可作为此次调剂的范围。
凡参加了红河州201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进入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的考生均可作为调剂对象。
二、调剂原则
按调剂人员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的原则进行调剂。如同时有多个考生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三、休检要求:
(一)体检时间: 2011年8月19日
(二)体检地点:蒙自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七楼体检中心(地址:蒙自市天马路延长线新客运站往西200米)。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7:30前到达体检地点集中,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和1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勿食猪肝、猪血、大量绿色蔬菜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清晨空腹进行B超检查。
3、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4、经期及怀孕者不作妇科检查,经期不作小便检查,待月经结束后三天与人社部门联系安排检查。
5、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五)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240元/人,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由医院负责收取。
四、档案转递
调剂人员将档案在2011年8月25日前转到所调剂岗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及时到调剂岗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办理。
五、工作要求
调剂人员的体检、公示由州人社局负责,调剂工作结束后,调剂岗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组织考生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参照红河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