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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代码:11656)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不含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5.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之一且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具体证书种类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经考试院备案后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6.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只招2015年冬季退出现役的考生);
7.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应届、往届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2015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方式
1.预报名。2016年1月9日至12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ww.ecogd.edu.cn/cbsbm,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和设定密码。预报名期间,考生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报考类别、通讯地址(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入学前不要更换,以确保能取得联系)。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录取入学后注册学籍的重要信息,请报名时慎重输入,不要出错,入学后学生不能更改学籍信息。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2.现场确认报名。2016年1月13日至1月15日(共三天,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00)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其中,1月13日的报名确认地点安排在高州师范学院行政楼招生办公室(高州市高师路1号,联系电话:0668-6618889),1月14日、15日的确认地点安排在校本部招生办公室(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大院综合办公楼215房,联系电话:0668-2923508)。考生可自主选择以上相应的时间和地点,持有关报名材料亲自前往进行报名材料的校验、进行电子摄像,并在我校报名点打印的《广东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有效期至少到2016年3月13日)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
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
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由我校招生办打印);
⑤体检表。
2.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有效期至少到2016年3月13日)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
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考生可按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的学历认证指引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
⑤体检表。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专科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专科考生还需提交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4.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与报考院校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如考生已获与报考院校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但还未获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主考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及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编号,并于2016年3月1日前将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报考的招生院校或报名点。考生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5.考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cogd.edu.cn)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dupt.edu.cn)上下载《广东省2016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并持打印好的体检表(A4双面打印)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我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5年12月15日-2016年1月15日)。
(三)报名资料的审查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院校经办人在查验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属实后在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名及查验日期并加盖公章。院校留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将考生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考生。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根据招生专业的课程要求,考生原就读专业所属科类必须要符合条件(详见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说明),不在范围内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被录取的插班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对已获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我校报名点将在报名现场,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eport_gdjyxl.jsp),输入考生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证书编号及报告编号来现场核查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请参加报名的往届专科考生务必提前做好学历认证工作,并在报名时携带好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报名点工作人员查验。
对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还需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gdhrss.gov.cn/),对考生提交的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核查。
为方便需要办理学历认证鉴定的考生,以下提供两种方式以供参考:1、到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办理,地点: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20-37626800,办理时间约为15个工作日;2、到我校光华校区1号楼309室的学历鉴定代理点进行办理,地点:茂名市光华北路7号大院,咨询电话0668-2292168,办理时间约为20—30个工作日。办理学历认证需携带的材料: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具体事项可电话咨询,以办理点的实际办理流程为准)
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现场确认报名时上缴)。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其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两门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及三门专业课,不考统考科目《英语》。
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考试内容,按本科院校二年级教学大纲(并参考专科教学大纲)和对本科插班生入学的基本要求,着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准考证由考生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自行打印,请留意网站通知,我校不负责准考证的打印。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日期/项目 | 上午 | 下午 | ||
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
3月12日 | 8:00-10:00 | 政治理论 | 15:00-17:00 | 专业基础课 |
10:30-12:30 | 英语 | |||
3月13日 | 9:00-11:00 | 专业课1 | 15:00-17:00 | 专业课2 |
考生的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试室分布情况。
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右上角粘贴考生条形码(横向粘贴),用自备的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客观题对应信息点,用自备的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上答主观题。各题目不按指定位置答题或超出答题范围的,该题答题无效。考生答题时不得另附答题纸。因用笔不当造成答题字迹模糊影响评卷效果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考生不准查分,不准查试卷。
四、录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单独划线。英语类专业为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两门科目总分单独划线。我校将在省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德、智、体条件,按专业志愿分类,同一专业志愿类,按五门总分高分者优先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学。
(四)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五)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六)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本科插班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未能提供相关档案,我校不予录取。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入学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六、本科插班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本科插班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我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邮编525000)
电话:0668-2923508
传真:0668-2981099
网址:http://zs.gd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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