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同意,我院拟面向全国政法系统考调6名检察业务人员,其中侦查员4人、司法警察1人、法律文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全国政法系统在编在职的录用制公务员。
二、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三年以上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
3、现实表现好,思想品德优,工作能力强,未受过违纪违法惩处;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各职位具体条件
1、侦查员:限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或矫正视力5.1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法律业务工作三年以上,全日制法学(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司法警察:限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79年8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法律文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现已在检察院、法院或公安部门工作三年以上,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近三年内在国家级报刊杂志或主流新闻网站发表理论调研文章、宣传或信息材料30篇以上。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9月8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报名方式
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三)报名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绵阳市涪城区红星街86号)。
(四)其他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情况、市级以上获奖证明以及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如实填写《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考调业务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2、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考调职位。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秦家智;
2、联系电话:0816-2211457;
四、考调方式
考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以100分计,分别占30%、40%、30%,以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考察为主。考试成绩将及时在我院政务外网(http://fcqjcy.my.gov.cn/)和检察内网(http://10.151.65.12/)公布,请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五、考调加分
对优秀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予以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硕士研究生加1分、博士研究生加3分;
2、近三年内获得市级优秀检察官、优秀法官、优秀公诉人、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及其他荣誉称号的加1分;获得省级优秀检察官、优秀法官、优秀公诉人、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及其他荣誉称号的加3分;获得国家级优秀检察官、优秀法官、优秀公诉人、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及其他荣誉称号的加5分。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注:附件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考调业务人员报名表.doc”的文件,“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考调业务人员报名表.doc”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