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我市有关文件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市计划生育指导所拟聘用卢玲为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7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3263349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岗位编码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体检考核结果 |
卢玲 | 2071107 | 女 | 1988.07 | 大专 |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药学专业 | 49.5 | 69 | 57.3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