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内教高字【2015】107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
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2.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具体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拟定单独招生的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组织考生报名、审核考生资格、单招宣传、组织单招考试(机考、面试)、公布单招录取结果等工作。纪检监察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招生考试中心指导监督。
三、招生专业计划、科类、学费、考试形式
专业 | 代号 | 分科类计划数 | 学费 元/年 | 考试形式 | 备注 | |
美术教育 | 中外合作办学 | 01 | 汉授美术30 | 12600 | 机考 | 1.音乐、美术考生参加全区艺术统考 2.学费包含 住宿费 3.只录取有志愿考生 |
音乐教育 | 02 | 汉授音乐20 | 126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03 | 30(文科10、理科10、汽驾类10) | 150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04 | 20(文科10、理科10) | 150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05 | 60(文科25、理科25、建筑类10) | 15000 |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06 | 60(文科25、理科25、建筑类10) | 15000 | |||
会计电算化 | 07 | 20(文科10、理科5、 财会类5) | 15000 | |||
铁道供电技术 | 08 | 20(文科10、理科10) | 5000 | 机考 | 无色盲、色弱 只招收男生 | |
会计电算化 | 09 | 30(文科10、理科10、财会类10) | 5000 | |||
网络系统管理 | 10 | 30(文科10、理科10、 计算机类10) | 5000 | |||
应用化工技术 | 11 | 理科30 | 50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12 | 50(理科30、建筑类20) | 5000 |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13 | 20(文科10、理科10) | 5000 | 机考+面试 | 无色盲、色弱 | |
航空服务 | 14 | 30(文科15、理科15) | 5000 | |||
音乐表演 | 15 | 汉授音乐20 | 6000 | |||
学前教育 | 16 | 30(文科10、理科10、幼师类10) | 5000 | |||
主持与播音 | 17 | 汉授其它艺术20 | 6000 | |||
体育教育 | 18 | 汉授体育20 | 5000 | 机考+体测 |
(注:招生计划因报名情况及录取情况有可能调整)
1.招生计划数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办审核数为准。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专、本、硕连读的形式(详情请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或来校咨询),属高收费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后允许调整专业。
四、报考及免试条件
(一)报考条件
已参加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理科、普通文科考生和技能考试合格的对口中职生(包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