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资委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资阳市环境保护局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公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资阳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参公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
在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中遴选。
三、遴选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遴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遴选对象身份
已完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手续的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应用和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2日后出生);
(六)专业要求:
法律、中文、计算机及环保相关专业人员。
(七)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1年8月22日—8月25日(上午8:30-下午6:00)。
(三)报名地点:资阳市市级机关办公楼2号楼5层0518房间。
(四)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持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查后退还本人)1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主考机关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遴选考核及公示
本次遴选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考试人数与遴选人员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遴选比例的,取消此次遴选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经组织考察合格者并体检合格后在资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联系人:杨沁
联系电话:028-26110851
资阳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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