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办、四川师范大学中心考点: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243号)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川教函{2015}387号),为做好我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工作
(一)考试时间
2016年3月12日,具体笔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考试科目见附件2。
(二)考试方式
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题卡答题形式,考生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
(三)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19日。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四)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管理工作
(一)加强考区统一领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以市(州)为考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招考办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工作并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明确各自职责,密切合作,共同做好考试的各方面工作。
(二)考务管理系统使用
考务管理工作统一使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 kaowu.ntce.cn 。设置考区、考点、考场编排等工作均在该系统上完成。考区用户需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附件3),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由省教育考试院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后建立。
(三)笔试试卷申报工作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卷(含答题卡)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各市(州)须在2016年1月26日前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卷申报表(附件4)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教育部考试中心。
省教育考试院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联系人:
曹国栋 18081008130
罗 军 18081847868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