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初中以上学历;
4、年龄2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60年8月1日-1989年8月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5、取得相应准驾车型A1照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6、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7、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8、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9、无犯罪记录;
10、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违反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
12、同等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优先录用:
(1)有校车驾驶经历者;
(2) 家住学校附近且符合条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