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相关考核机构:
本周期广西个体医师和乡村医生医师定期考核补考、复考已于2015年12月5日进行。现将本次考核不合格医师名单进行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确定2015年广西个体医师和乡村医生定期考核补考、复考合格分数线划定为30分。本次考核结果:不合格医师1人(名单见附件1);无故缺席本次考试的医师共12人,按照有关规定判定为本次考试不合格(名单见附件1),因故延考2人(名单见附件2)。
二、对复考不合格的上述13名医师须暂停执业,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医师注册权限,做好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医师的注销注册工作,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三、已注销注册人员如需继续执业,应办理重新注册后方可执业,由管辖其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证窗口出具培训通知到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相应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四、因故延期考核的医师,须参加我委组织的复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对本周期考核合格(含补考、复考合格)的医师,由管辖其执业机构的卫生行政部门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注明“2015年度定期考核合格”并加盖有效公章。
六、请各县(区)、开发区卫计局做好成绩通知工作。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5日
附件:
1.2015年12月5日考试不合格、无故缺考医师名单
2.2015年12月5日因故延考医师名单
附件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nnws.gov.cn/CL0022/28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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