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经研究决定,为临汾蒲剧院(戏剧研究院)等5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录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特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职称、资历、年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人员;现役军人。
7、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八)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采取面试和考核的办法招聘,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见招考公告。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3张(报名表一张、准考证两张)。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相应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
本次考试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分专业测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招聘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命题由招聘单位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专业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专业测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1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考核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负责制定,报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或委托单位)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各招聘单位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的安全保密、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等工作,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单位要自觉接受人社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要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考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考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对无理取闹,造谣诬告,严重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视情节给予五年内不准参加全市公务员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的处理。
七、本招聘方案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各招聘单位招聘信息咨询电话:
1、临汾市文化局
咨询电话:0357-2221816 监督电话:0357-2225569
2、临汾蒲剧院(戏剧研究院)
咨询电话:0357-2120516 监督电话:0357-2120515
3、临汾市蒲剧艺术研究中心(蒲剧院实验蒲剧团)
咨询电话:0357-2120517
4、临汾市眉户艺术研究中心(临汾市眉户剧团)
咨询电话:0357-2169406
5、临汾市小梅花蒲剧艺术培训中心(蒲剧院小梅花蒲剧团)
咨询电话:0357-2120518
6、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
咨询电话:0357--259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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