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我县中小学教师,现决定公开直接面试签约招聘中小学教师10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全部纳入全额财政拨款。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16年苍梧县直接面试签约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2016年本科毕业生。
(二)广西辖区户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五)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国家承认的合格学历。
(六)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时间:2016年1月25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报名需交材料
(1) 2016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求职自我推荐材料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2)2015年毕业生:除提供与2016年毕业生相同材料外,同时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负责。
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一)审核筛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经招聘部门审查合格的报名者,报招录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进入面试的考生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6年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逾期则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面试时间
小学岗位:2016年1月30日上午8:30开始(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中学岗位:2016年1月31日上午8:30开始(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形式。
(四)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六、考核、体检、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遇同等分数则综合考虑择优选取,学历层次、是否师范类、获奖类别及数量、专业课成绩等)。拟考核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2016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原件,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考核、体检、聘用工作按照《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实施。
七、其他事宜
县中等专业学校的录用办法参照桂编办[2015]85号)精神执行。即: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该类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的人员,不办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774-2663503
苍梧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774-2671533
附件1:《2016年苍梧县直接面试签约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苍梧县教育局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4日为及时补充我县中小学教师,现决定公开直接面试签约招聘中小学教师10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全部纳入全额财政拨款。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16年苍梧县直接面试签约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2016年本科毕业生。
(二)广西辖区户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五)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国家承认的合格学历。
(六)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时间:2016年1月25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报名需交材料
(1) 2016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求职自我推荐材料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2)2015年毕业生:除提供与2016年毕业生相同材料外,同时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负责。
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一)审核筛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经招聘部门审查合格的报名者,报招录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进入面试的考生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6年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逾期则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面试时间
小学岗位:2016年1月30日上午8:30开始(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中学岗位:2016年1月31日上午8:30开始(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形式。
(四)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六、考核、体检、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遇同等分数则综合考虑择优选取,学历层次、是否师范类、获奖类别及数量、专业课成绩等)。拟考核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2016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原件,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考核、体检、聘用工作按照《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实施。
七、其他事宜
县中等专业学校的录用办法参照桂编办[2015]85号)精神执行。即: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该类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的人员,不办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774-2663503
苍梧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774-2671533
苍梧县教育局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