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拟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昭平中学、昭平四中、昭平五中、昭平县职教中心等学校拟招聘教师3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6年昭平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学籍及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步骤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双选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
(1)2016年1月13日上午8:00-下午16:30,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2)2016年1月14日下午15:30—下午17:30,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
(3)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29日,报名地点:昭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2.网络报名: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29日(邮箱地址:zprsg1193@163.com)。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昭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签订就业意向书,携带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双选推荐表、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2月26日下午16:00前携带身份证及签订的就业意向书到昭平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2016年2月27日面试。
2.面试地点:昭平中学。
3.面试方式: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要求进行,每个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大于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4.经面试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协议书。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由昭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综合素质的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选在指定医疗机构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
出现应聘人员放弃及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聘用
对公示期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选;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昭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687858(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0774-6699771(昭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2016年1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