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聘用考生:
现将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选岗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岗时间:2011年8月26日上午9:00时开始。
二、选岗地点:隆昌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顺河街小学旁、县招办楼上)。
三、选岗办法:按照公告的岗位,拟聘用人员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自主选定应聘学校(选聘初中教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条件)。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者确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学历高者确定。
四、其他
1、选岗人员须带上身份证、准考证;
2、选岗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和调整。
3、未按时赶到的考生,其选岗顺序依次向后顺延,在选岗结束仍未赶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因特殊原因不能赶到现场的考生,可以出具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委托直系亲属代为选岗(委托书必须注明代选岗人与委托人的关系)。受委托人选岗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能证明关系的户口本。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