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2016年1月18日(周一)至1月20日(周三)(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911办公室(海州区郁洲南路90号)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聘用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二) 面试。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将电话通知其按时到报名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视为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结束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入围者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四)政审及聘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业人员可凭就业失业证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与原单位办理完解除或终止人事或劳动关系手续,凭相关手续资料办理聘用手续,“就业失业证”收归招聘单位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