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2016年应届毕业优秀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选调范围为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天津市生源(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部分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名单附后)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这次选调的范围内。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符合选调范围条件的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主要包括2016年天津市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2015年天津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2015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天津市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