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首先祝贺你顺利通过笔试并获得面试资格。根据工作安排,福建海事局2016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2016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面试工作要求须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身份、资格和条件的核查。为了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我局将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预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本人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习成绩单(须学校盖章)、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及其他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等)。
(二)非应届毕业生
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党员身份证明;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计划教师”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请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预审时间:
2016年1月22日——2月6日。
三、资格预审方式: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将上述证件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fjmsa2014@163.com),或将材料的复印件传真到福建海事局人事教育处,传真电话:0591-83838357。
四、其他事项:
(一)为了确保资格预审材料接收无误,请考生传真、发送电邮后于上班时间来电确认;若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的标题按“姓名-职位代码后四位-资格预审”样式填写,邮件附件应使用压缩包形成单个文件,图片、文档大小需尽量压缩;若传真材料预审,请在传真首页上写明姓名、报考单位名称、职位代码、传真材料总页数,并于传真后约10分钟后确认。
(二)以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但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除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款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考生在资格预审期间提供的材料须与原件相符,若发现材料不真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请考生在资格预审期间,保持通信畅通,有关招录信息我们或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2016公务员招录手机号:15806002817,请各位考生尽快加入该号飞信,飞信名称为“福建海事局面试招录”;若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请及时将变动情况通过电邮或电话告知。
联系电话:0591-83838357
传真电话:0591-8383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