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拟面试人员应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在职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含自愿放弃)、网上提供虚假信息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拟面试人员名单在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布后不再进行拟面试人员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