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了解和反映区纪委监察局监督、监察对象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
2. 了解和反映区纪委监察局监督、监察对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委“十项规定”以及作风效能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情况;
3. 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我区加强党风廉政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区纪委监察局开展党风廉政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4. 反映、转递社会各界对区纪委监察局监督、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和作风效能制度规定行为的检举、控告、投诉;
5. 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考核考评等工作;
6. 参与党风廉政监督和行政监察理论调研、研讨及对策研究,为起草有关文件制度等提供政策咨询、合理意见;
7. 对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8. 参与办理区纪委监察局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