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增强学院创业学院实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招聘创业学院教师。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范围:本院在职教职工。
二、招聘条件:
1.爱国爱校,热爱本职工作,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开拓进取精神;
2.创业欲望强烈,能吃苦耐劳,勤奋肯干;
3.有一定“互联网+”电商基础;能够指导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能参与创新创业工作。
三、确定为创业学院教师者,享受在校教师工资待遇不变,在负责创业班级工作同时,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参与创新创业或学习创新创业,可参加合股经营或独立开办公司,所产生的个人业绩(含个人开办公司利润)第一年全部归己,第二年交学院10%,第三年交30%。原则上不参加招生工作。
请各处(室)、系(部)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有意愿者请与创业学院李金龙老师联系,电话:18720900865。个人填写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就业办统一送人事处,上报学院领导批准。
学院将于元月23日上午10点整,在安义校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招聘创业学院教师沟通会,欢迎有有志于创新创业者踊跃参加。
特此通知
南昌职业学院人事处、创业学院
2016年元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