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拟录用陈旭等九十一名公安部属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到我省公安机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297号)文件精神,许云钊同志通过笔试、面试,并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11年8月30日至9月7日(不含节假日),共7天。各级干部群众如有情况或问题需要反映,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市人社局公务员录用培训监督科反映。
电话:0831-8231132。
附件:拟录用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证件号 | 毕业院校 | 学历(学位) | 所学专业 | 拟录用单位 | 备注 |
许云钊 | 男 | 511523198903040417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本科(学士) | 刑事科学技术 | 宜宾市公安局 |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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